根據2010年9月1日開始實行的江蘇省物價局、財政廳<<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>>(蘇價費(2010)284號),對各項業務的收費提供了統一的標準。我們將同時考慮據審計領域的大小、報告使用人的特別要求、會計基礎狀況、風險程度的高低,以及具體的審計要求、參與人員等級、工時等各種合理因素進行收費。如您有具體服務要求,可與我們所長、各部門經理、項目經理聯系,我們將根據你們的具體情況與收費標準進行合理報價。以下為江蘇省物價局<<會計審計稅務資產評估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>>的有關收費標準:
江蘇省物價局<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>
項目 | 單位 | 資產總額(單位:萬元) | ||||||
≤50以下 | >50并 | >100并 | >500并 | >1000并 | >5000并 | >10000 | ||
貨幣出資的 | 次 | 600元 | 1000元 | 1300元 | 0.32‰ | 0.25‰ | 0.15‰ | 0.07% |
以下為我所對其他業務的收費標準 (按工時收費)
按照提供服務的各級別工作人員所花費時間及規定的計費標準確定: | ||
主任會計師 | 600元/小時 | CPA |
副主任會計師 | 500元/小時 | CPA |
部門經理 | 450元/小時 | CPA |
項目經理、注冊會計師 | 300元/小時 | CPA |
審計助理 | 100元/小時 |
代理記賬、稅務
依據公司業務規模、業務量大小、涉稅復雜度的實際情況,代理費用從300元至8000元/月不等。